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襄阳日报讯(通讯员周亚茹 全媒体记者张廉)销售20副钢制手铐至湖北省、江苏省、广西壮族自治区、天津市等地,非法获利1080元。日前,老河口市男子易某因涉嫌非法买卖警用装备,被老河口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。
据了解,2017年4月12日,老河口市公安局立案侦查了一起利用网络买卖居民身份证的案件,并在聊天内容中发现了涉及买卖枪支、手铐、药品等信息。
经过调查,老河口市男子易某是此案的关键人物。易某大学肄业后,在武汉一个小区租房做起了微商,主要销售化妆品、鞋子、包包等。后来易某通过网络销售手铐、仿真手枪、居民身份证等。
易某通过自己的账号发布销售手铐、仿真手枪、居民身份证等信息,并通过网络与中间人联系,将购买手铐人的信息(收货地址、姓名、电话号码)发给中间人。中间人找到供货商,由供货商将手铐邮寄给购买人。随后,购买人通过网络转账给易某,易某从中抽取54元,再将其余款项转给中间人。
老河口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表示,易某的行为已触犯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八十一条规定,涉嫌非法买卖警用装备罪。根据《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(一)》第三十五条第二款买卖手铐、脚镣、警用抓捕网、警用催泪喷射器、警灯、警报器单种或者合计10件以上的和第六款非法经营数额5000元以上或者非法获利1000元以上之规定,易某已被老河口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。